行业动态
阅卷新体验!包头两级法院全面开启网上阅卷模式
2024-04-20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包头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充分弘扬 “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包头中院继开通网上调解、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信息化功能后,依托于电子诉讼平台、移动微法院及最高院统建的律师服务平台,包头两级法院现已全面开启网上阅卷新模式,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均可通过“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阅卷,除此以外,代理人还可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阅卷,当事人亦可通过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进行网上阅卷。

网上阅卷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页端阅卷

阅卷

1.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代理人阅卷)

案件代理人登录平台后,可通过首页上方的“网上阅卷”入口进行网上阅卷申请,如图一:

(图一)

网上阅卷申请首先选择法院,选择完成后,若点击“下一步”按钮,则进入后续流程;若点击“取消”按钮,则取消网上阅卷申请,回到网上阅卷列表。如图二:

(图二)

网上阅卷须知页面,须知阅读完成后,若点击“接受并申请”按钮,进入后续流程;若点击“返回”按钮,则回到选择法院页面。如图三:

(图三)

填写网上阅卷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页面,填写完成后,若点击“提交”按钮,则网上阅卷申请成功,返回到网上阅卷列表;若点击“返回”按钮,则返回到网上阅卷须知页面。如图四:

(图四)

网上阅卷列表,提交成功的网上阅卷申请会根据状态不同展示在不同的页签下;也可通过首页“我的服务”—“网上阅卷”入口进入网上阅卷列表。列表上方的“申请网上阅卷”按钮功能与首页上方的“网上阅卷”一致。如图五:

(图五)

待审查状态的阅卷申请,点击“详情”按钮可查看提交的阅卷申请详情。如图六:

(图六)

审查通过的阅卷申请,点击“详情”按钮可查看具体的审查信息。如图七:

(图七)

若审查通过并且可阅电子卷,可点击上图中的“此处”或者列表中的“阅卷”按钮进行阅卷。如图八:

(图八)

审查不通过的阅卷申请,点击“详情”可查看具体的审查信息。如图九:

(图九)

(图文解读版)

以下为视频详解

**步:案件代理人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申请阅卷

第二步:法院审查通过后,律师即可在网上进行阅卷

2.阳光司法网网页版阅卷(当事人阅卷)

**步:当事人通过阳光司法网网页端申请阅卷

第二步:法院审查通过后,当事人即可在网上进行阅卷

二、手机端阅卷

1.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内蒙古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阅卷

视频 | 当事人申请阅卷流程

视频 | 审核通过后 当事人进行阅卷

2.诉讼代理人通过小程序“内蒙古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阅卷

供稿:技术处

原标题:《阅卷新体验!包头两级法院全面开启网上阅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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