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找货源,不用管物流,只要做好分享,帮助上游商家将商品在自己的用户群里卖出,就可以赚到佣金。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这种“零成本赚佣金”的帮卖团长,成为很多人兼职的首选。
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
生活在福建厦门的芳芳原以为帮人在微信小程序上推销商品就能赚到佣金,可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竟成了“背锅侠”,被134个人告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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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赚钱,成为帮卖团长
2022年的夏天,芳芳的两个心愿都实现了:一是考上了心仪的大学,二是父母终于同意她领养宠物猫了。因为大学宿舍里不能养宠物,芳芳就在校外租了房子。
刚开始养猫的时候,芳芳觉得给它一碗水、一份粮就行,花不了多少钱。可是养了一段时间后,她才意识到开销并不小。
为了节省开支,芳芳开始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宠物猫用品。她通过交易平台认识了小周。
当得知芳芳养宠物猫有经济压力后,小周便告诉她一个兼职赚零花钱的方法:只要做小周的下线,成为帮卖团长,帮着小周售卖宠物用品,就能赚取20%的佣金。
随后,小周给芳芳推荐了一个团购小程序。芳芳登录小程序后,注册成为帮卖团长,开始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
作为帮卖团长,芳芳并不提供商品,只是负责帮助小周推销。为了提高成交率,芳芳每次都会将小程序里的商品信息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好友和同学基于信任购买。
在收取买家货款后,芳芳便直接转给小周,由小周向买家发货,芳芳只赚取促成交易的少量佣金。
随着小周推出商品种类不断增多,芳芳也一步步扩大了售卖范围。可是,2022年10月的一天,多个买家突然联系芳芳,说没有收到商品并要求退款。
芳芳急忙联系小周,可对方却不再理会她。随后,芳芳给快递公司拨打电话,发现小周前段时间发给她的快递单号、到货图片等都是假的。
很多买家要求芳芳提供小周的身份信息,打算维权。这时芳芳才意识到,她对小周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信息等一无所知,一直以来两人仅通过微信联系。
遭遇纠纷,无奈先行赔付
找不到小周,买家只好要求芳芳退款,可芳芳已经将所有货款转给了小周,她根本无力承担买家的退款要求。
随后,芳芳及其父母联系团购小程序平台,获取了小周在平台登记的信息,芳芳的父母陪着她一起到外省找到了小周,沟通退款事宜,但此时小周表示做生意赔钱了,款项已经无法返还。
上游卖家没有提供货物,买家的损失怎么办?帮卖团长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3年初,芳芳接到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的传票,134个买家将她告到法院。这些买家向法院提供了给芳芳的微信转账记录,以及芳芳回复的虚假快递单号,要求芳芳退还货款。
法院认为,芳芳在微信小程序上售卖宠物用品,买家将货款转给芳芳时,双方之间形成合同关系,芳芳有向买家提供货物的义务。
如今,买家没有收到货物,芳芳有责任将对应货款退还。而芳芳作为帮卖团长,货款已全部转给小周,芳芳在向买家退款后有权向小周要求退款。
最终,芳芳在父母的帮助下,先行向部分买家退还了10万元货款,随后再依照法律程序向小周主张权利。
2023年5月,思明区法院向团购小程序所在的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规范相关商家、“团长”的资质审查和流程监管。尤其是在未成年人、尚在就读的大学生担任“团长”时,更应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法官也提醒说,如果帮卖团长因不注意货物来源、不核实货物真伪、不查看货物运输,而被别有用心者乘虚而入,或者帮卖团长被上游商家忽悠“先付款后发货”,然后上游商家携款潜逃,此时尽管是上游商家触犯了刑法,帮卖团长是“被害人”或“证人”,但在民事法律方面,帮卖团长却可能成为受损买家的“被告”,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部分商家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帮卖团长都有可能承担先行赔付的连带责任。
排版:李煜
作者:文/陈捷
来源: 中国妇女